楚天佑笑呵呵地開口:“續租啊,這是好事,那你想續多長時間?”
“先續十月,十一月,和十二月三個月。”沈宜歡想了想,只續了一季。
“一共三百文。”楚天佑報了租金,取了紙筆,一邊寫租賃契書,一邊閑聊似的開口:“這些天,沈小攤主攤位的飯菜,我都嘗過,沈小攤主的廚藝真是厲害,你以后繼續在聚寶巷市擺攤,我可有口福了。”
沈宜歡謙虛了幾句,笑道:“沒想到楚管事也買過我攤位上的飯菜,不知道楚管事派的是誰,能不能告訴我,下次他再來,我給算便宜一些。”
說到這里,沈宜歡頓了頓,隨后有些不好意思地繼續:“早前有想過給楚管事送飯菜,但又怕對你造成影響,要是害你丟了差事,那可就是我的罪過。”
楚天佑贊賞的接話:“沒想到沈小攤主小小年紀,做事卻考慮周全,難怪生意火爆,你的做法是對的,至于你剛才說的飯菜給我便宜些,倒也不必。
你也不容易,要養家。
還有,昨天縣衙捉拿逃犯發生的意外縣里傳遍了。
你被逃犯遷怒,失了騾子,那損失可不小。”
話到這里,沈宜歡心里悄悄松了口氣,面上感激道:“多謝楚管事體恤。”
楚天佑笑著擺了擺手,拿起寫好的租賃契書,仔細看了一遍,待墨干了,遞給沈宜歡道:“契書寫好了,你仔細看看。”
沈宜歡將準備好的三串銅錢遞給楚天佑,并接了楚天佑遞來的契書,仔細查看。
確定契書沒有問題,沈宜歡將契書收好,向楚天佑道謝告辭離開。
誰知姐倆剛出巷市,就被縣衙的捕快攔住,對方客客氣氣地道明來意:“沈攤主,林縣尉已經將昨天那逃犯的家眷叫到縣衙,要麻煩沈攤主這會兒就跟我去縣衙一趟。”
雖然對方態度客客氣氣,但沈宜歡心里有股不太好的感覺,總覺得賠償的事情,不會那么順利。
心里雖然有顧慮,但她并沒有表現在臉上,笑著打商量:“捕快大哥,你看我這一車東西,能不能允我尋個地方,將板車寄存,再跟你去縣衙。”
劉章想到縣尉的交代,來到縣衙前,不能讓這沈攤主,與威遠鏢局的昭武大將軍接觸。
但笑道:“這點東西不礙事,來,我來幫沈攤主推板車。”說著就扶住板車的把手。
對方雖然沒有為難她,但這種軟強迫行為,恰恰證明她的擔憂,但事情到這份上,已經容不得她說不。
沈宜歡便順勢讓開位置,將板車交給這捕快,與這捕快并肩前行。
沈宜安和沈宜寧則落后幾步跟著,沈宜寧畢竟才六歲,是真的高興,幾下掙開三姐的手,蹭到大姐身邊,問起捕快賠償能賠多少。
沈宜安卻沒那么樂觀,雖然捕快的態度挺好的,那林縣尉的動作也很快,昨天才出事,今天就找大姐提賠償的事情,但她看大姐的樣子,顯然對于拿到賠償不樂觀。
并且大姐顯然是想先回趟鏢局的,應該是想請吳大叔或是韓大叔出面給她撐腰。
這樣想著,她就刻意放慢腳步,不動聲色落到后面。
而沈宜寧雖然只有六歲,但也很敏銳,在捕快表示不清楚賠償能賠多少時,她還沒多想。
只是下意識地詢問起逃犯家里的情況,在捕快再次表示不清楚時,她就感覺出不對勁。
又發現三姐的異樣,雖然不知道原因,但她本能地覺得,應該吸引這捕快的注意力,就問起縣衙長什么樣子,一副對什么都好奇的天真樣。
于是一行人在經過威遠鏢局所在的巷子時,沈宜安腳下步子一轉,就拐進巷子。
而此時沈宜寧已經嘰嘰喳喳地問起捕快家里的情況。
劉章被這小話嘮念叨得心累,偏偏這孩子長得粉雕玉琢,眼睛時不時笑成月牙,讓他根本不忍心說句重話讓她安靜。
沈宜歡眼角余光,瞧著三妹成功脫身,去鏢局搬救兵,不由勾了勾唇。
不枉她平時什么事情,都掰開揉碎講給妹妹們聽,兩個妹妹這不就發現異常,并且猜到她的心思。
兩刻鐘后,沈宜歡一行來到縣衙,劉章讓沈宜歡將板車放在縣衙院子不起眼的角落里。
然后帶著沈宜歡姐妹來到一間公房。
因為被沈宜寧纏著問東問西,劉章將姐倆交給另一個捕快,只覺得解脫了,根本沒發現少了一個人。
公房里,沈宜歡拉著沈宜寧,見到一對母女,那母親一張臉上青青紫紫,躺在擔架上。
那女兒看著跟沈宜樂差不多大,頭發枯黃,面黃肌瘦,一副畏畏縮縮的樣子。
看著這一對母女,沈宜歡大約猜到林縣尉的目的。
緊接著接手的捕快道:“沈攤主,這就是昨天那逃犯的妻女,那人好吃懶做,還愛賭博。
每次賭輸了回家,就拿妻兒出氣,因失手打死唯一的兒子,被族人告到衙門。
這家人,家里的房產、田產被賭坊收走抵債,根本拿不出銀錢付沈攤主的賠償。
我們縣尉的意思是,這對母女便抵押給沈攤主,讓她們干活抵債,這樣沈攤主有了幫手,也能輕省很多。”
結果跟自己的猜測差不多,沈宜歡差點氣笑了,這哪里是給她找幫手,這是往她身邊塞人偷取她手里的食譜配方,順道還幫著養人。
當然她也可以拒絕,但是拒絕了,也等同于她不跟她們計較,自己承擔昨天的損失。
好損的招,無論是接受這對母女,還是拒絕,都足夠惡心人。
想到這里,沈宜歡笑問道:“這母女算是賣身給我為奴嗎?”
捕快沒料到沈宜歡會這樣問,愣了一下,委婉提醒:“沈攤主,她們都是良民。”
沈宜歡便為難道:“連個約束她們的東西都沒有,這萬一我把人領回家,轉天她們逃了,這損失怎么算?”
“沈攤主,這個容易,我立刻讓人寫張雇傭契書,讓這母女倆按手印。”
就在捕快不知道如何應對時,林縣尉大步跨入公房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