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除了平衡文學性和故事性以外,還有最重要的一點。”
“題材!”
恩尼繼續輸出。
普佐也是把耳朵豎起來,十分專注的傾聽恩尼傳道。
“無論什么時候,要想成功,就得適應環境。”
“就跟打仗一樣,所有人都在用槍,不能說你還在用弓箭。”
“總而言之,你適合走通俗文學路線,那么就必須適應眼下的市場。”
“通俗兩個字代表著什么?無非就是大眾喜聞樂見的東西。”
“也就是說有兩方面你必須著重加強,一方面是故事性,另一方面就是在**元素上的增強。”
恩尼說著說著,臉上就帶上了不言而喻的笑容,東方有句古話說得好,食色性也,從古至今沒人會不喜歡看雪白。
恩尼是笑了,但聽到“**元素”四個字后,阿西莫夫和普佐卻是傻眼了。
他們兩人都是對自己的小說有一定追求的,不像恩尼這個后世的靈魂,從網文的尸山血海中殺出來,在底線方面是很靈活的。
節操是什么?哦,路人!
尤其是阿西莫夫,眼睛瞪的跟機器人一樣,他是頭一次見到恩尼毫無下限的另一面。
“嘿,別這么看我,不可否認的是,我說的是真理!”
恩尼沒有感到絲毫難堪,噙著笑容繼續輸出:“只要加入足夠挑逗人的**元素,就能吸引到大部分讀者閱讀你的故事。
另外,別以為小說搞澀澀就肯定比不上那些**的漫畫,實際上,漫畫只能表現出畫面張力,但一段好的文字,卻是能讓閱讀者代入意識,感知角色的思維過程。
而這種意識上的張力,是漫畫遠遠達不到的。
就比如,現在市面上的大部分漫畫作品,都喜歡在封面上畫上一個抓人眼球的半祼女性,自然而然,就會特意去體現一些特殊部位。
但再怎么體現,也僅僅只能沖擊到視覺,但人除了視覺,還擁有聽覺、觸覺、味覺等等。
這時候就能體現出文字的妙處……軟暖豐腴的口口口,觸碰如棉花口口,品嘗起來帶著口口口,她發出口口口口口……”
“誒?你們兩個都彎著腰干嘛?”
不知道什么時候,阿西莫夫和普佐都彎了腰,耳根子都有些紅。
緩了緩,普佐直起身子,有些結巴地說:“我……我不想成為一個**小說家!”
恩尼淡淡一笑,說道:“我只是讓你適當加入些吸引人的元素,主要還是注重故事性。比方說,作為一個意大利裔,你完全可以寫一寫黑手黨在紐約的故事嘛!
這不是歧視,是發揮你的種族優勢,作為讀者,肯定會覺得意裔作者寫出的黑幫故事會更有可信度。”
“而且,增強故事性,并不代表就徹底放棄文學性。
只要情節足夠合理有張力,在故事中設置足夠的懸念,注重人物的成長弧光,引導讀者代入故事,那么小說所承載的思想便會自然滲透,引發讀者思考。
雷蒙德·錢德勒的《長眠不醒》都看過吧?
其中就充斥著很多暴力和**片段,聽起來就很低俗,可實際上呢?這部長篇偵探小說除了故事性以外,在文學性方面也相當不弱。
就比如,馬洛在追查失蹤的蓋革時,不僅解開了豪門內部的**與謊言,更通過人物的對話和行為,揭露了上層社會的冷漠與道德敗壞。
這種富有張力的情節,以及故事的懸念設置,自然就引出了讀者對善惡和正義的思考,讓所謂的文學性,很自然的就融入到故事推進當中。”
《長眠不醒》是雷蒙德·錢德勒在去年出版的長篇偵探小說,一經出版就銷量驚人,讓錢德勒名聲大振。也是靠著這部偵探小說,讓錢德勒成為了后世“硬漢派”偵探小說的代名詞。
細思起來,雷蒙德·錢德勒的經歷跟馬里奧·普佐也很像,都是因為生活窮困才開始寫小說。
但錢德勒聰明的地方就在于,他主觀目的就是為了賺取稿費,所以一開始就直接模仿自己喜歡的作者“達希爾?哈米特”的風格來寫作,于是寫的第一篇偵探小說《勒索者不開槍》,就公開發表在了1933年12月的《黑面具》雜志上。
“《長眠不醒》我看過,寫得相當好!”
有了對標的作品后,普佐對接下來的創作思路更加清晰了。
“那感情好,說這么多沒白說!”
“據我所知,《黑面具》雜志雖然是一流的類型雜志,但也是愿意培養新人的。”
“著名的‘硬漢派’偵探小說作家,達希爾·哈米特、雷蒙德·錢德勒、卡羅爾·約翰·戴利……最開始都是以新人之姿在《黑面具》上發布作品的。”
“如果《黑面具》實在過不了,投稿給低端些的《一角偵探》也行。”
恩尼笑著。
投稿嘛,主打就是一個不認死理~
普佐露出恍然的表情,忽然覺得這一點才是今晚最大的收獲。
“說了這么多,我都有點手癢了。”
“要不然這樣吧?一周的時間,我和你各自寫一個故事,到時候一起投稿給《黑面具》,看看誰能先過稿。”
在剛才對普佐的一番教學中,恩尼靈光一閃,有了一個相當不錯的故事。
普佐詫異了下,便帶著笑容欣然接受了。
這還是他人生頭一遭遇到一樣熱愛寫作的伙伴,何況這種良性競爭也能提升寫作效率和質量。
一旁,阿西莫夫見到兩人定下這個“寫作挑戰”,也很是心癢難耐地說道:“這個挑戰有意思,算我一個!”
恩尼有些疑惑:“你最擅長的不是科幻小說嗎?”
“你這就小瞧我了,什么類型我都能寫。”
“要是你愿意,可以看看去年12月號的《埃勒里?奎因神秘雜志》,上面刊登了我寫的推理小說。”
阿西莫夫推了推眼鏡,鏡片上閃過柯南動漫般自信的弧光。
恩尼恍然了下,才想起來阿西莫夫的確是個既高產又全能的作家,一生之中寫了超過500本書,幾乎涵蓋了所有分類,甚至還寫過一本笑話集。
靠,不好,這次的挑戰來了個卷王!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