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館的門在身后合攏,展旭站在冬夜的寒風里,卻沒有感覺到冷。
不是不冷,是麻木了。從收到那條五個字的分手微信開始,他的身體就進入了一種奇怪的麻木狀態——能感覺到溫度,但感覺不到冷暖;能感覺到疼痛,但感覺不到輕重。
他沿著街道漫無目的地走。
九年前的那個秋天,他也是這樣走的。從面館出來后,他沒有回家,沒有回出租屋,只是走。從傍晚走到深夜,從深夜走到凌晨。走過他們常去的每一個地方:八中站、衛校、新華樂購、醫院、古城子……
走到最后,腳底磨出了水泡,水泡破了,流血,粘在襪子上。但他感覺不到疼。
回到家時,天已經亮了。他倒在床上,睡了整整一天一夜。醒來時是第二天黃昏,房間里一片昏暗,只有窗外透進來的最后一點天光。
他看著天花板,看了很久。
然后起來,打開電腦,搜索:“撫順 紋身”。
2016年9月23日,展旭生日那天,他走進了一家紋身店。
店在城東的一條小巷里,門面不大,招牌上寫著“刺青”。推門進去,一股消毒水和墨水的混合味道撲面而來。店里很暗,只有工作臺上一盞燈亮著,照著一個正在給客人紋身的師傅。
“隨便看看。”師傅頭也不抬。
展旭在店里轉了一圈。墻上貼滿了紋身圖案:龍、虎、般若、鯉魚、幾何圖形……他的目光停在角落里的一張圖上——彼岸花。紅色的,細長的花瓣向上卷曲,像火焰,又像血。
“這個,”他指著圖,“紋滿背,要多久?”
師傅這才抬起頭,看了他一眼。那是個四十多歲的男人,手臂上全是紋身,臉上有道疤。
“滿背?”師傅打量著他,“第一次紋身?”
“嗯。”
“第一次就紋滿背?疼得很。”
“知道。”
“不用麻藥?”
“不用。”
師傅盯著他看了幾秒,似乎明白了什么。來紋身的人有兩種:一種是為了好看,一種是為了紀念。后者通常帶著故事,而故事通常帶著痛。
“彼岸花,”師傅說,“你知道這花的意思嗎?”
“知道。”展旭說,“花開不見葉,葉生不見花。”
“生死兩隔,永不相見。”師傅補充道,“不吉利的。”
“正好。”他說。
師傅沒再勸:“什么時候紋?”
“現在。”
“現在?”師傅看了一眼時間,晚上八點,“滿背至少八個小時,得紋到天亮。”
“那就紋到天亮。”
師傅沉默了一會兒,點頭:“行。先去洗個澡,背洗干凈。我準備一下。”
展旭去店里的衛生間洗澡。熱水澆在背上時,他閉上眼睛。腦海里浮現出慧慧的臉——不是最后一面時那張疲憊的臉,是最初的時候,在廣播室里,她轉過頭對他笑的樣子。
“我們會一直這樣嗎?”她問。
“會。”他說。
現在,那個“會”字成了最可笑的謊言。
洗完澡,他**著上身趴在紋身椅上。椅子很硬,皮面冰涼。師傅調好燈,燈光刺眼。
“想好了?”師傅最后問一次。
“嗯。”
“疼了就說,別硬撐。”
“不用。”
師傅開始工作。
第一針刺下去時,展旭咬緊了牙。那是一種尖銳的、持續的、深入皮肉的痛。不是刀割那種瞬間的痛,是一種緩慢的、有節奏的、像螞蟻啃噬的痛。
針在皮膚上移動,發出輕微的嗡嗡聲。墨汁滲進皮肉,留下永久的痕跡。
師傅先從肩胛骨開始。那是彼岸花的花莖,細長而堅韌。針每刺一下,展旭就想起一件事。
2012年3月23日,南站地下通道,第一次見她。她穿著粉色羽絨服,像只迷失的小動物。
針向左移動,勾勒出第一片花瓣。細長,卷曲,像火焰。
2012年5月,廣播室的下午四點陽光。她念廣播稿的聲音通過走廊的喇叭傳出來,他在門外等。
針向右移動,第二片花瓣。
2012年冬天,追公交車的寒夜。他抱著她的校服狂奔三公里,手掌流血。
第三片花瓣。
2013年平安夜,廣播室隔壁的空教室,九十九根蠟燭。她在燭光中許愿,眼淚在臉上發光。
第四片花瓣。
2014年生日,浙商KTV的三個包房。他唱《愿得一人心》,唱了三百遍,唱到嗓子啞。
第五片花瓣。
2015年春天,醫院的長椅。她靠在他肩膀上,說:“如果我死了,你要好好活下去。”
第六片花瓣。
2016年夏天,疏離的開始。她不再看他,不再說話,不再笑。
第七片花瓣。
2016年9月17日,五個字的分手微信。他盯著手機,大腦一片空白。
第八片花瓣。
2016年9月19日,最后的晚餐。她說:“忘了我,好好生活。”
第九片花瓣。
九片花瓣,九段記憶,九次刺痛。
師傅停下來,換針頭,調顏色。展旭的背已經紅了一大片,血和墨汁混在一起,在燈光下閃著詭異的光。
“疼嗎?”師傅問。
“不疼。”他說。
其實是疼的。疼得他想叫,想哭,想從椅子上跳起來逃跑。但他忍住了。因為身體的疼,能暫時覆蓋心里的疼。當針扎進皮肉時,他就不會想她,不會想那四年,不會想那句“忘了我”。
疼痛成了唯一的解藥。
師傅繼續工作。這次是花蕊,細密的點刺,像無數根針同時扎下去。展旭的額頭上冒出冷汗,手指緊緊抓住椅子邊緣,指節發白。
他想起了更多細節。
她愛吃麻辣燙,但只吃微辣;她愛喝可樂,但只喝百事;她愛看漫畫,尤其是《哆啦A夢》;她怕黑,睡覺要開小夜燈;她生氣時會咬嘴唇,高興時會眼睛彎成月牙……
這些細節,曾經是他最珍貴的寶藏。現在,成了最鋒利的刀,一刀一刀割著他的心。
針在背上移動,像在書寫一部皮肉上的回憶錄。每一針都是一個字,每一筆都是一段記憶。四年,一千四百六十天,濃縮在八小時的紋身里。
師傅又停下來,抽了支煙:“歇會兒。你也抽一支?”
展旭搖頭。他不想動,一動背就更疼。
師傅自己抽著煙,看著他背上的圖案:“這花其實挺好看的。就是寓意不好。”
“寓意不重要。”展旭說,“好看就行。”
“紀念一個人?”
他沒回答。
師傅也沒再問。來紋身的人,十個有八個是為了紀念。紀念愛情,紀念友誼,紀念某個逝去的人或時光。紋身師見得多了,知道有些故事不必追問,有些疼痛不必理解。
抽完煙,師傅繼續。
這次是葉子和背景。彼岸花的葉子是綠色的,細長,和花永遠不相見。師傅調了綠色墨汁,開始紋葉子。
針扎下去時,展旭想起了分手后這一個月。
他試過喝酒,喝到吐,吐了繼續喝。但酒精只能麻痹一時,醒來后痛苦加倍。
他試過找朋友,但朋友們都有自己的生活,安慰的話說來說去就那幾句:“想開點”“會過去的”“下一個更好”。
他試過工作,拼命加班,把自己累到倒頭就睡。但夢里全是她,醒來枕頭是濕的。
什么都試過了,什么都沒用。
最后他想到紋身。把記憶刻在皮膚上,刻在最顯眼也最隱秘的地方。這樣她就永遠在了——不是在心里,是在皮肉里。和他融為一體,成為他身體的一部分。
即使她走了,即使她忘了他,即使她和別人結婚生子——她還在他背上。以一朵花的形狀,以永恒的痛苦,以這八小時的沉默。
師傅紋得很仔細。葉子要做出層次感,要有光影變化。針扎得更深,更密。
展旭咬緊了牙,牙齦出血了,嘴里一股鐵銹味。但他沒吭聲,只是死死抓著椅子。
他想起了紋身前一天,他最后一次去她家樓下。
那天是9月22日,他生日前一天。他買了個小蛋糕,站在樓下,看著六樓那個窗戶。燈亮著,窗簾拉著。
他發短信:“我在樓下。明天我生日,能見一面嗎?”
沒回。
他又發:“就見一面,五分鐘。以后我不再來煩你了。”
還是沒回。
他在樓下站了兩個小時,最后把蛋糕放在樓道口,走了。蛋糕上寫著:“生日快樂”——不是祝她,是祝自己。祝自己二十四歲,祝自己四年愛情終結,祝自己從此一個人。
第二天,他就來紋身了。
用疼痛慶祝生日,用永恒的印記紀念逝去的愛情。很荒誕,但很真實。
師傅終于紋完了最后一片葉子。看了看時間,凌晨四點。已經紋了八個小時。
“差不多了,”師傅說,“還差一點背景。還能堅持嗎?”
“能。”展旭的聲音已經嘶啞。
背景是黑色的,像濃稠的夜。針扎下去時,展旭閉上了眼睛。
他想,紋完這個,一切就真的結束了。
四年愛情,一個月崩潰,八小時紋身。這就是全部了。
從此以后,她是她,他是他。她往前走,他背著記憶往前走。
各走各的,永不相見。
就像彼岸花,花和葉,生死兩隔。
凌晨五點半,紋身終于完成了。
師傅給他拍了張照片,遞給他看。整個背上,從肩胛骨到腰際,布滿了紅色的彼岸花和綠色的葉子,背景是濃重的黑色。花在黑暗中綻放,像血,像火,像永不熄滅的記憶。
“怎么樣?”師傅問。
展旭看著照片,很久,說:“好看。”
是真的好看。但也真的痛。
他付了錢——兩千八百塊,是他當時全部的積蓄。師傅給他涂了藥膏,包上保鮮膜,叮囑他注意事項:不能沾水,不能喝酒,按時涂藥,可能會發燒。
他一一記下,穿上衣服。衣服摩擦到紋身時,一陣尖銳的痛。
走出紋身店時,天已經亮了。秋天的清晨很冷,風吹在臉上,像刀割。
他站在店門口,看著漸漸蘇醒的城市。公交車開始運行,早餐攤冒出熱氣,學生們背著書包匆匆走過。
一切都和昨天一樣。但又什么都不一樣了。
因為他的背上多了一朵花。一朵永遠開在黑暗里的花。一朵紀念死亡和離別的花。
他慢慢走回家。每走一步,紋身就疼一下。像有個人在用針一遍遍地扎他,提醒他:你失去了什么,你記住了什么。
回到家,他倒在床上。紋身開始發炎,發燒,他渾身滾燙,意識模糊。
在昏睡中,他做了很多夢。夢到慧慧,夢到那四年,夢到她說“忘了我”時的眼神。
醒來時是第二天下午。燒退了,但背上的疼痛更清晰了。他爬起來,走到鏡子前,轉過身,背對著鏡子,用手機拍了張照片。
照片里,那朵彼岸花開得正艷。在紅腫的皮膚上,紅得刺眼。
他看了很久,然后把照片刪了。
有些東西,記在心里就好,不必留在手機里。
就像有些人,放在記憶里就好,不必留在生活里。
接下來的一個月,展旭每天都給紋身涂藥。紋身慢慢愈合,結痂,掉痂,留下永久的圖案。
疼痛也逐漸減輕。從尖銳的刺痛,變成鈍痛,最后只剩下偶爾的癢。
就像失戀。從最初的崩潰,到后來的麻木,到最后只剩下偶爾想起時的心悸。
但他知道,紋身會一直在。就像記憶會一直在。
即使不疼了,即使習慣了,它也在那里。提醒他,他曾那樣愛過一個人,曾那樣痛過一場。
2016年10月底,紋身完全愈合了。展旭站在鏡子前,背對著鏡子,用另一面小鏡子看背上的圖案。
彼岸花開得正好。紅色已經沉淀下來,不再那么刺眼,變成一種深沉的、暗啞的紅。像干涸的血,像熄滅的火。
他伸手摸了摸。皮膚上有微微的凸起,那是墨汁沉淀的痕跡。
從此以后,這就是他的一部分了。像一道疤,一段記憶,一個永不愈合的傷口。
第二天,他開始收拾行李。
撫順這個城市,他待不下去了。每條街道都有她的影子,每個角落都有他們的回憶。再待下去,他會瘋。
他要去北京。一個沒有她的城市,一個全新的開始。
離開那天是2016年11月3日。他拖著行李箱,走到樓下,最后看了一眼這個住了四年的出租屋。
然后頭也不回地走了。
坐上開往火車站的車時,他摸了摸后背。紋身在衣服下微微發燙,像在告別,又像在提醒。
提醒他,有些愛,是一生的徒刑。
而他,剛剛給自己判了無期徒刑。
帶著一朵花,一段記憶,一個永遠回不去的過去。
走向一個沒有她的未來。
車開動了。撫順在車窗外后退,越來越遠。
就像她,越來越遠。
就像那四年,越來越遠。
只有背上的花,越來越近。
近到成為他身體的一部分,他靈魂的一部分,他余生的一部分。
永遠地,沉默地,開在黑暗里。